如何对托育机构进行规范管理?
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,要针对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的新情况,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,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,加强儿童安全保障。
《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》提出,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。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、规范化建设,遵循婴幼儿发展规律,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标准规范体系。
作为牵头部门工作人员,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陈晨表示,国家卫健委将围绕以下三点全面安排部署工作:第一,家庭是婴幼儿成长最温暖最安全的环境,遵循婴幼儿成长的特点和规律,重点为家庭及婴幼儿照顾者提供技术,增强科学养育能力。第二,发挥社区公共服务的功能,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,在老百姓家门口提供安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。第三,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,必须以科学规范作为首要条件,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。
实际上,在各地实践中,上海对托育机构的规范管理走在了前面。去年以来,上海出台“1+2+1”文件,开始受理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的申办。“1”是指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《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;“2”是指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《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》,以及由教育、卫生计生、食药监等16部门联合出台的《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;第二个“1”指的是《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与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(2018—2020年)》。
可以说,上海从老百姓的切身需求出发,采取地方创制性立法方式,为促进和加强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闯出了一条新路。
“目前,我们也在研究对机构的评估,从环境、课程实施等角度来监督和管理托育机构,同时利用互联网工具来进行各个方面的支持。”上海市人口早期发展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金华说。
谈到这项工作,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处长严进说,北京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,形成了三个基本考虑:一要做好系统谋划,二要做好部门协同,三要做好分步实施、稳扎稳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