托育机构没有室外活动场地影响备案吗?
发布日期:2022-01-07
阅读量:6698
在国家卫健委的《托育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中,对托育机构的场地设施有明确规定,“托育机构应当设有室外活动场地,配备适宜的游戏设施,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。”
但是据目前各地的规定,大部分地区在备案核查时,对“室外活动场地”这一项的要求不是很高。
比如,成都备案采取打分制,只要分数达标就可以备案,没有室外活动场地也是可以备案的;东莞也一样,是否有室外活动场地不影响备案。
深圳对托育机构的室外活动场地要求则非常明确,“托育机构应根据招生规模设置室外活动场地,生均面积不应小于3㎡。人口密集地区改、扩建的托育机构,设置室外活动场地确有困难时,室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应小于2㎡。”(字幕:《深圳市托育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)
所以对于室外活动场地,各地的政策都不一样,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。